文宣組賴俊欽/編審

聯合:內政部推出「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將在八月一日上路施行,國內建築物邁入「強制光電時代」,新建、改建、整修建築物達三百坪以上,屋頂將強制設置太陽能板。然而,立委憂心政策倉促實施卻配套不足,恐未蒙其利而先受其害,呼籲政府應再三思周延政策。國民黨立委張智倫示警,若缺配套,一場颱風天恐釀災害,「天降血滴子」影響安全;民眾黨立委洪毓祥則認為,政府推動屋頂光電應帶頭示範,而非先強制人民埋單。張智倫以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重新檢討法規,將強制光電設置對象限縮在「公有建築」及「工業區」廠房,排除住宅及商辦大樓,循序漸進。臨時提案已獲廿七名藍委連署。對此,內政部官員指出,光電設施須符合經濟部訂的國家標準和「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也須通過動態風壓測試確保結構穩定;消防安全方面,內政部消防署已訂定「消防機關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並納入「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告知搶救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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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建築屋頂光電新制即將上路,把家戶變成發電場的多元能源政策應正面看待,但政府的問題是,總以為訂出一堆規範,就以為這些光電設備就自然變得安全無虞,但看前車之鑑,就知道不能忽視光電在城市的風險與挑戰。台灣颱風頻繁,先前丹娜絲颱風在南部將光電板摧毀得滿目瘡痍,令人怵目驚心;如今光電板將廣設在都會區,就算經濟部已修正辦法,要求屋頂型光電必須通過十七級強風測試,但從去年丹娜絲風災中,確有屋頂型光電場不耐強風摧殘的實例來看,一旦強風將光電板吹得滿天飛,對民眾安全將是一大危害。另外,消防安全也是屋頂光電一大挑戰。根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報告指出,光電板在發生火災時,仍會因太陽光照射持續發電,將增加消防人員救火難度並有觸電風險。內政部僅將搶救光電火災納入救災手冊,卻未要求裝設光電阻斷系統,面對火災風險,如何建立跨機關即時通報與聯繫機制,使消防單位可迅速取得設備狀態與斷電資訊,是政策配套的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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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環保團體表示,大都市的用電量龐大,但能源自給率卻非常低,新建物加裝屋頂光電,不只是能源韌性的開始,也是城市真正負擔能源責任的重要政策。政府應同步落實結構安全、完善消防制度、強化第一線人員裝備與訓練,確保能源轉型與公共安全並行提升。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專員林冠伶表示,城市耗電量大,但是能源自給率卻非常低,目前發電廠幾乎都是在汙染成本低的地方,電力遠距傳輸耗損不小,城市能發自己用的電是負責任、也是最理想的狀態,屋頂光電是實踐這項理想的重要一步,也能提升建築與城市、國家的能源韌性,但是,目前限定面積門檻要達九十坪以上,未來應該下修,擴大適用範圍。環團也為此發表聯合聲明,指新建物設置屋頂光電已是國際趨勢,國際上如歐盟、法國、荷蘭、加拿大多倫多、日本東京都、德國柏林等,均已透過法規或政策機制推動。這些國家或城市,將屋頂光電視為強化能源自主與降低對集中式電力系統依賴的基礎設施,如果延後推行,或限縮實施對象,不僅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也將延誤台灣能源轉型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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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因應中東戰火油價上漲,交通部配合行政院政策,針對公路客運、國內船舶及國內航空票價提出平穩票價措施,並針對計程車提出油價補貼。交通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加碼辦理交通運價平穩措施,包括公路客運、國內船舶及國內航空票價平穩措施再延長3個月,合計6個月。計程車方面,交通部表示,原本每車補助6000元,這次再加碼9000元,每車最高補助1萬5000元,補助方式維持每公升折抵5元,自115年5月20日已上路,申請期限至115年8月31日,補助額度可使用至115年底。交通部表示,已完成前階段登記的計程車,將直接增加9000元補助額度,並預計於6月16日前完成補助額度入帳;尚未登記的車輛,完成登記後可一次取得最高1萬5000元補助額度。根據統計,截至6月5日,已有7萬2725輛計程車完成登記,登記情形逾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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